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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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单位(部门)考核项目评分细则的通知
作者:质管处   时间:2021年04月25日 14:08   阅读次数:

学院考核职能部门: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修订)》(党发〔2021

6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院

发【202112 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及其他部门工作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院发【202113号),已于近日在学院 OA系统上

发布,2021 9 1 日施行。请赋予考核职能的部门,依照上述文

件要求,于 2021 6 30日前完成修订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要听

取被考核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报学院考核管理工

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备案。

附考核职能部门名单: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校企合作交流

处、招就处、继教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国资处、保卫处、图

书馆、财务处、质管处。

学院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代章)

202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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