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考核职能部门: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修订)》(党发〔2021〕
6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院
发【2021】12 号)、《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机关及其他部门工作绩
效考核管理办法》(院发【2021】13号),已于近日在学院 OA系统上
发布,2021 年 9 月 1 日施行。请赋予考核职能的部门,依照上述文
件要求,于 2021年 6月 30日前完成修订工作。实施细则的修订要听
取被考核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报学院考核管理工
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备案。
附考核职能部门名单: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校企合作交流
处、招就处、继教学院(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国资处、保卫处、图
书馆、财务处、质管处。
学院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代章)
202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