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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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属各单位(部门)考核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年12月09日 09:08   阅读次数: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修订)》(武船院党发【2021】6号)《教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2112号)《机关及其他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武船院院发【2021】13号)文件要求,学院考核管理工作小组将组织开展本学期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请各考核责任部门按相关评分标准完成考核工作,并于12月20日将考核结果上交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特此通知。

附: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安排

 

 

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

2021.11.22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安排

序号

项目

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机关及其他部门考核

党建工作

2021.12.20

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执行年度考核)

职责履行

部门职责

各机关及其他部门自评,填写《部门职责考核测评表》交考核工作办公室(质管处代收)进行考核。

内部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处

平安校园

保卫处

档案管理

图书馆

财务管理

财务处

设备管理

国资处

目标任务

质量管理处

满意度测评

院领导测评

2021.12.15

质量管理处组织

中层干部测评

机关代表测评

教学单位代表测评

创新贡献

2021.12.15

各机关及其他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创新贡献项目申报表》,交考核工作办公室(质管处代收)进行考核。

2

教学单位考核

党建工作

2021.12.20

党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执行年度考核)

教育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

教务处

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科研工作

科研处(执行年度考核)

产教融合工作

校企合作交流处

招生就业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

社会培训工作

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执行年度考核)

设备管理工作

国资处

其他管理工作

平安校园

保卫处

内部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处

财务管理

财务处

档案管理

图书馆

3

考核数据统计与审核

按考核项目计算各单位(部门)考核得分并排序

2021.12.23

由质管处分类汇总考核数据,并排序

考核管理工作小组审核考核数据

2021.12.30

考核管理工作小组开会,审核部门考核数据

4

公布考核结果

学院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各单位(部门)考核结果

待定

学院考核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公布各单位(部门)考核结果

 



1:部门职责考核测评表

考核学期:                                      部门名称:                            上报时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权重

部门

自评

简述

理由

考核办公室评价

作风优良

部门作风优良,工作扎实,组织纪律强,团结协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扣分制。员工旷工、迟到、早退被学院相关部门查处、举报,每次视情节扣1~2分;工作推诿、延误,影响全院整体工作,每次扣1~2分,扣完为止。

40

 

 

 

工作规范

有明确规范的部门职责和工作标准,部门制度完善,部门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正常。

基础分32分。根据学院工作要求,完成党发、院发文件的制(修)订,每个加1分;根据实际需要制(修)订本部门工作职责、标准和文件,每个加0.5分,加满为止。

40

 

 

 

工作失职

工作出现失误,指导其他部门工作不力,影响全院工作。(由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提出减分事由及分值)

扣分制。工作出现失误或受到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每次扣1~2分;指导其他部门工作不力,影响全院工作的扣1~2分,扣完为止。(问责另行处理,不重复扣分)

20

 

 

 

合计

100

 

 

 

 


2:创新贡献项目申报表

序号

申报部门

申报类别

项目名称

证明材料

(可单独附页)

自评分

考核分

1

 

 

 

 

 

 

2

 

 

 

 

 

 

3

 

 

 

 

 

 

备注:

1. 申报类别指工作荣誉、工作创新、突出贡献三类。

2. 工作荣誉:提升学校知名度,获得省级及以上反映学院办学水平的各项荣誉。国家级0.5分/项;省级0.3分/项,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工作创新:富有成效的改革创新项目,并得到推广应用。0.2分/项。需提交不少于300字的成果简介。

4. 突出贡献类:超额完成体现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或标志性成果或其他突出贡献项目。0.2分/项。需提交不少于300字的说明材料。

5. 完成的项目由主责部门分配该项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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