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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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院属各单位(部门)考核的通知
作者:质管处   时间:2022年06月05日 14:35   阅读次数: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管理规定(修订)》(武船院党发【20216号)《教学单位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武船院发【202210号)《机关及其他部门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武船院院发【20229号)文件要求,学院考核管理工作小组将组织开展本学期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请各考核责任部门按相关评分标准完成考核工作,并于624将考核结果上交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新修订的考核制度文件可在OA系统上下载学习。

特此通知。

附: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安排及相关样表

 

 

考核管理工作办公室(质量管理处)

2022.6.1


 

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各单位(部门)考核工作安排

序号

项目

内容

完成时间

责任单位

1

机关及其他部门考核

党建工作

2022.6.24

/

职责履行

部门职责

各机关及其他部门自评填写《部门职责考核测评表》交考核工作办公室(质管处代收)进行考核。

内部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处

平安校园

保卫处

档案管理

图书馆

财务管理

财务处

设备管理

国资处

目标任务

机关及其他部门填写《工作成效自评表》交考核工作办公室考核。

满意度测评

院领导测评

2022.6.20

质量管理处组织

中层干部测评

机关代表测评

教学单位代表测评

创新贡献与责任追究

2022.6.20

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人事处、工会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填写《创新贡献项目申报表》;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填写《责任追究情况表》。上述表格上交考核工作办公室。

2

教学单位考核

党建工作

2022.6.24

/

教育教学工作

教学工作

教务处

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部(处)

科研工作

/

产教融合工作

校企合作交流处

招生就业工作

招生就业指导处

社会培训工作

/

设备管理工作

国资处

其他管理工作

平安校园

保卫处

内部质量控制

质量管理处

财务管理

财务处

档案管理

图书馆

创新贡献与责任追究

2022.6.20

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人事处、工会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填写《创新贡献项目申报表》;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填写《责任追究情况表》。上述表格上交考核工作办公室。

3

考核数据统计与审核

按考核项目计算各单位(部门)考核得分并排序

2022.6.27

由质管处分类汇总考核数据,并排序

考核管理工作小组审核考核数据

2022.6.30

考核管理工作小组开会,审核部门考核数据

4

公布考核结果

学院考核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并公布各单位(部门)考核结果

待定

学院考核管理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并公布各单位(部门)考核结果


1:部门职责考核测评表(机关及其他部门自评表)

考核学期:                                      部门名称:                            上报时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权重

部门

自评

简述

理由

考核办公室评价

作风优良

部门作风优良,工作扎实,组织纪律强,团结协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

扣分制。员工旷工、迟到、早退被学院相关部门查处、举报,每次视情节扣12分;工作推诿、延误,影响全院整体工作,每次扣12分,扣完为止。

40

 

 

 

工作规范

有明确规范的部门职责和工作标准,部门制度完善,部门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正常。

基础分32分。根据学院工作要求,完成党发、院发文件的制(修)订,每个加1分;根据实际需要制(修)订本部门工作职责、标准和文件,每个加0.5分,加满为止。

40

 

 

 

工作失职

工作出现失误,指导其他部门工作不力,影响全院工作。(由院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等职能部门提出减分事由及分值)

扣分制。工作出现失误或受到上级部门点名批评,每次扣12分;指导其他部门工作不力,影响全院工作的扣12分,扣完为止。(问责另行处理,不重复扣分)

20

 

 

 

合计

100

 

 

 

 


 

附件2:工作成效自评表机关及其他部门自评表)

序号

申报部门

项目名称

证明材料

(可单独附页)

自评分

考核分

1

 

 

 

 

 

2

 

 

 

 

 

3

 

 

 

 

 

备注:

1.  提升学校知名度,获得反映学院办学水平的各项荣誉,2/项,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富有成效的改革创新项目,并得到推广应用,2/项,需提交不少于300字的成果简介。

3.  超额完成体现学院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指标或标志性成果,2/项。需提交不少于300字的说明材料。

4.  获得省(加盖省委、省政府公章)、部() 及以上荣誉或标志成果除外,不在此申报。

5.  配合完成的工作或项目由主责部门分配该项得分。


 

3创新贡献项目申报表(由教务处、学工处、科研处、人事处、工会办公室等相关职能部门填写)

序号

主管部门

获奖名称

证明材料

(单独提供)

参与完成的单位(部门)

得分

考核分

1

 

 

 

 

 

 

2

 

 

 

 

 

 

3

 

 

 

 

 

 

备注:得分项包括主管部门和参与完成的单位(部门)。

 

 

4.责任追究情况表(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党委组织部、党委教师工作部等职能部门填写)

序号

责任部门

扣分事由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

扣分

考核分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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